查看: 1020|回复: 0

信实国际·观点 | SpaceX背后的国际法挑战

[复制链接]

57

主题

719

帖子

1535

积分

金牌飞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535
飞币
814
注册时间
2017-8-11
发表于 2024-10-30 15: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言

——SpaceX的火星愿景

2024年10月13日,SpaceX成功进行了第5次试飞,并完成了超级重型火箭的回收,人类距离马斯克提出的20年内在火星上兴建城市的美丽愿景似乎又近了一步。

2002年,马斯克怀揣火星殖民的梦想,创立了太空技术公司SpaceX。

SpaceX“星舰”项目的设计目标就是把人送到火星上去。历史上,大多数火箭都是一次性使用的,完成任务后即被抛弃。而新一代太空公司认识到,要让太空飞行更经济,关键在于火箭的可重复使用。在这次试飞中,SpaceX不仅成功发射了星舰火箭,还首次在助推器返回过程中抓回了“超级重型”助推器。这一壮举标志着一枚巨大的火箭能够反复使用,使得进入太空的成本以天文数字的速度下降,把更多人送到火星上去成了可能。

私人实体对外层空间的主张能否成立?

言归正传,来讲讲SpaceX公司这一宏伟计划和外层空间法存在的关系。外层空间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新分支,是指调整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何为外层空间呢?根据当前国际社会的主流观点,外层空间是指地表以上100公里之上的空间,100公里正是人造卫星轨道运行高度下限。前往火星的SpaceX星舰火箭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会受到外层空间法的规制。

马斯克一直在设想人类在火星上的生活,甚至为火星制定了法律框架。据说凡是享受星链卫星服务的用户必须同意以下条款内容:第一是提供绕地球或月球的服务,第二通过Starship或其他殖民化宇宙飞船运送至火星的服务,当事方均承认火星是自由星球,第三火星人在解决一切争端时,都将奉行诚信基础上的“自治原则”。

这三点可见马斯克意图对火星宣示主权了,马斯克真的可以将火星占为己有吗?外层空间法领域作出了相关规定,根据《外空条约》第2条规定,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及其他天体,不得由国家通过提出主权主张,通过利用或占领以及通过任何其他方法据为已有。因此,国家不得通过主张主权而将外层空间据为己有。

可是《外空条约》这条规定约束的主体为国家,那SpaceX这种私人公司能否对火星主张主权呢?

《月球协定》第11条第3款规定:月球的表面或表面下层,以及月球任何部分或其中的自然资源,均不应成为任何国家政府间或非政府国际组织、国家组织或非政府实体或任何自然人的财产。

虽然《月球协定》以明文规定禁止了包括国家、组织、实体和自然人在内的各类主体取得月球(包括外层空间及天体)的所有权,但是,《月球协定》只有18个缔约国,中国和美国都没有加入,该协定无法对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产生法律拘束力。

根据“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法理原则,私人实体主张对外层空间及天有权是否并不构成对外层空间法禁止性规定的违反呢?

有观点认为,根据《外空条约》第6条的规定,各缔约国对其自身(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非政府的团体组织)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所从事的活动,应承担国际责任(国际监管义务),并应保证本国活动的实施符合《外空条约》的规定。基于缔约国的国际监管义务,一国的私人实体在从事外空活动的过程中同样也应当遵守《外空条约》的规定,应当同样作为“不得据为己有原则”的义务主体。

历史案例——月球大使馆

其实,人们意图将天体占为己有的想法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05年9月5日,一家叫“大中华区月球大使馆”的公司在北京注册成立,开始出售月球土地。结果前后共有34名顾客“购买”了共49英亩的月球土地。

北京市工商管理部门以“月球大使馆”违反《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为由停止了“月球大使馆”的售卖。“月球大使馆”后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月球大使馆”败诉,认定销售月球土地的行为确实构成投机倒把。“月球大使馆”提出上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月球大使馆”的上诉请求。法院明确指出:《外空条约》明确禁止国家对外层空间及天体主张所有权,而作为国家管辖范围内的实体和公民同样不得主张对外层空间及天体的所有权。

结论

笔者认为,《外空条约》第1条第1款将外层空间定性为“全人类领域”(province of all mankind),《月球协定》第11条第1款将外层空间定性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各国签订《外空条约》等一系列的初衷是对于外层空间的探索和开发基于全人类的利益,从立法初衷的角度来说,私人主体将任何天体占为己有的行为都是与《外空条约》的立法目的相违背的。

虽然前往火星的愿景看似还很遥远,但商业航天的进程已经迈入发展的快车道。在传统的航天领域,往往是政府主导,而商业航天主要依靠私营或合作企业来推动,旨在实现更显著的经济收益。

中国商业航天的发展轨迹始于“十二五”末。2014年,政府首次通过政策文件向民间资本敞开大门。后续十余年里,中国鼓励指导商业航天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推动商业元素积极参与空间基础设施的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拓展国际市场。

商业航天产业的蓬勃发展已经彻底改变了各行业的商业版图,让商业活动的边界扩展至地球之外,探索出一片产业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蓝海”。

-END-



信实国际·观点 | SpaceX背后的国际法挑战w2.jpg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作者的更多介绍

编辑:陈毅芳



信实国际·观点 | SpaceX背后的国际法挑战w4.jpg

点亮『在看』赋予我们更多动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联盟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