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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的法律规制(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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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7 07: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元宇宙的法律规制

【编 者 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元宇宙作为人工智能与数据应用的重要场景和新兴领域,在为数字经济发展带来新动能的同时,也对现有法律制度及监管体系产生冲击,因此元宇宙自出现始就受到法学界的格外关注,成为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针对元宇宙的法律风险及法律治理问题,本刊特邀本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展开探讨并形成本期专栏文章。

【摘   要】本期刊发的6篇笔谈文章,围绕元宇宙法律风险及法律治理展开研究探讨。南开大学陈兵教授、林思宇以《元宇宙潜在的法律风险与应对》为题,提出元宇宙具有不同于传统经济形态的特征,其发展也会对现有的法律制度及监管体系产生冲击,并且潜藏着诸多现行法律法规 难以有效规制的法律风险,需要充分理解元宇宙虚实结合的特性和运行规律,针对潜在的问题, 建立健全元宇宙法律规制体系。同济大学倪受彬教授以《元宇宙法治治理:数据重构与信任创设》为题,认为应宽容地对待这个“异邦”,允许元宇宙自动生成的秩序去自我规范,甚至法律的介入可以以符合元宇宙社区规则的方式,以规约的形式进行治理,应以治理的区隔防止现实世界和元宇宙的冲突,以数据为底座建构元宇宙的信任机制。中国政法大学朱晓娟副教授以《元宇宙的法律治理》为题,提出实现元宇宙的法律治理需要厘清元宇宙的根本性质与属性,从治理理念、治理逻辑和治理路径三方面入手,实现元宇宙法律治理的体系化建构。元宇宙的法律治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保持中立与相互协作的基本理念,同时运行立法、司法与技术并行的治理路径。同济大学陈吉栋副教授、王耿琳以《论加密权》为题,认为加密作为一种底层基础技术,数字身份、数字资产、数字行为均依托加密而建立。元宇宙是社会变革和技术发展的产物,推动着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交界。通过赋予个体应用加密技术从而控制私人财产的权利,有助于消解和应对数字空间与现实空间的鸿沟、交易风险、信用危机等难题与挑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赵精武副教授以《元宇宙安全治理无需专门立法》为题,提出法律与技术表现为被需要与需要的关系。面对“元宇宙”可能带来的种种不确定性,法学理论研究不必急于提出对“元宇宙”风险的规制路径,不妨先对“元宇宙”安全风险的法律性质进行评估,讨论现行立法体系是否可以通过解释等范式予以补充。中国社会科学院唐林垚助理研究员、孙光亮以《ChatGPT崛起背景下元宇宙风险规制与伦理构建》为题,提出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的交互联通,势必将给当前人工智能和互联网的“规则之治”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ChatGPT极有可能带来全新的元宇宙危机,人类同机器的交互应以尊重和增益彼此之“存在境况”为基本遵循,在力所能及发挥个体自主性的同时,使整体的福祉最大化,最终形成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具体规则。

【关 键 词】元宇宙;法律风险;法律治理

【引用格式】陈兵,倪受彬,朱晓娟,陈吉栋,赵精武,唐林垚.元宇宙的法律规制[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4):10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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