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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17: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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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高度的规定!国际上尚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和法规限定国家领空的上限和外层空间的下限。按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惯例,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承认人造空间物体在地球轨道和在其之上的空间享有飞越的自由。
这可能是美国等西方国家斥巨资大力发展空间侦察卫星等太空武器及平台的缘由所在。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空域可分为国家领空和国际空域。其中,国家领空是指一个国家的陆地、内水、群岛水域和领海上的领空;国际空域是指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公海和不属于任何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土地(如南极洲大陆)上的空域。一个国家对其领空可行使惟一、完全的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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