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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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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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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即地球大气层以外的宇宙空间,是空气空间以外的整个空间。物理学家将大气分为五层:对流层(海平面至10千米)、平流层(10~40千米)、中间层(40~80千米)、热成层(电离层,80~370千米)和外大气层(电离层,370千米以上)。地球上空的大气约有3/4在对流层内,97%在平流层以下,平流层的外缘是航空器依靠空气支持而飞行的最高限度。某些高空火箭可进入中间层。人造卫星的最低轨道在热成层内,其空气密度为地球表面的1%。在1.6万千米高度空气继续存在,甚至在10万千米高度仍有空气粒子。从严格的科学观点来说,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是逐渐融合的。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科学和技术小组委员会指出,目前还不可能提出确切和持久的科学标准来划分外层空间和空气空间的界限。近年来,趋向于以人造卫星离地面的最低高度(100~110千米)为外层空间的最低界限。
关于领空(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划分问题,历来有两种对立的主张。一是“空间论”,主张以空间的某种高度来划分领空和外层空间的界限,以确定两种不同法律制度适用的范围。二是“功能论”,认为应根据飞行器的功能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如果是航天器,则其活动为航天活动,应适用外空法;如果是航空器,则其活动为航空活动,应受航空法的管辖;整个空间是一个整体,没有划分领空和外层空间的必要。
外空的定义和界限以及地球静止轨道的法律地位问题尚在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审议之中。外空委员会正在审议卫星直接电视广播、卫星遥感地球,以及在外空使用核动力源等问题,以便草拟有关的法律原则。
太空垃圾是人类在进行航天活动时遗弃在太空的各种物体和碎片,它们如人造卫星一般按一定的轨道环绕地球飞行,形成一条危险的垃圾带。太空垃圾可分为三类:一是用现代雷达能够监视和跟踪的比较大的物体,主要有种种卫星、卫星保护罩及各种部件等,这类垃圾目前已达8000多个;二是体积小的物体,如发动机等在空间爆炸时产生的,其数量估计至少有几百万;三是核动力卫星及其产生的放射性碎片,到2000年,这类卫星送到地球轨道上的碎片达3吨。
为控制和减少太空垃圾对人类的潜在威胁,宇航专家们提出了许多对策,归结起来可用“避、禁、减、清”四个字来概括。所谓“避”,就是加速发展现代太空监视系统,对太空垃圾进行严密的监视与跟踪,并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使航天器及时避开太空垃圾。所谓“禁”,就是国际上制定有关空间法规,禁止在空间进行试验和部署各种武器,限制发射核动力卫星,使空间成为为人类文明服务的和平空间。所谓“减”,就是发射航天器的国家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太空垃圾的增加。对末级火箭采取未燃尽推进剂和高压气体排空,避免末级火箭爆炸。所谓“清”,就是发展太空垃圾清除技术,对已完成任务的运载火箭末级,采取转移轨道措施,使其返回大气层烧毁;对已达到预定寿命的卫星,让其获得逃逸速度,远离近地空间或转用清除装置进行清除。有些专家提出设想,运用激光的力量,使大块垃圾首先改变运行轨道,然后将其气化。
人类只有一个空间,随着人类对太空环保的重视,太空垃圾必将得到治理,那时人类将重新获得一个美丽而清洁的宇宙太空,宇宙遨游将美丽而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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