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专题】美国防部太空政策转向“太空备战”和“太空制胜”
简介2016年12月,美国国防部公布修订版《国防部太空政策》(第3100.10号指令),确定四大政策目标,明确实施太空威慑和提升太空任务有效性的四项措施,阐明实施太空威慑和协同作战的途径,首次从应对冲突的角度提出确保太空任务有效性的三个等级,体现了“太空备战”和“太空制胜”的发展思路。
《国防部太空政策》2012年出台,经4年多的理论探索和发展实践,此次重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政策保留了2012年版政策的基本内容,其变化主要体现在:
一、 进一步明确太空政策的四大目标
修订版遵循《国家太空安全战略》提出的“增强太空环境的安全性与稳定性”、“维护并增强基于太空的国家战略安全优势”、“激活航天工业基础”等目标,聚焦国防部职能,将原政策“应对日益拥挤、对抗和竞争的太空环境下所面临的挑战”,细化分解为四大战略目标,即:慑止对美国及其盟友太空主权的侵犯、提升太空稳定性并促进负责任地利用太空、统筹太空能力、提高太空任务的有效性。
二、明确了提高太空任务有效性与慑止攻击的四项措施
修订版政策增加了“提高太空任务有效性”,并将其与“慑止攻击”并列作为国防部的两大核心任务。重新明确了国防部保障核心任务的四项措施:一是规范国防部太空行为,以促进太空疆域可靠、稳定和安全发展,并将天基能力嵌入军事行动规划,塑造太空运行环境;二是通过缔结同盟增强集体安全能力、留有决策空间,以及缓解危机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冲突升级,增进太空稳定;三是通过提升国防部太空任务弹性和确保太空能力,对军事行动予以有效支持,以减少对手攻击美国及其盟国太空系统的收益;四是动用一切可用的国家力量,统筹太空及外空能力,应对针对美国及其盟国的太空攻击。
美国国防部正在研制的地球同步轨道卫星机器人服务(RSGS)系统
三、首次将确保太空任务有效性分为三个等级
调整后的政策将“确保对抗环境下太空任务有效性”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指出必须要从太空力量的规划、需求生成、开发、测试、评估、采办、培训、演习和作战行动等各环节,考量太空任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首次依据任务类型将太空任务有效性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1是指在冲突的各阶段和不同级别的敌对态势下,都具备可生存的、持续可用的与持久的太空作战能力(简称“可持续”)。等级2是指在冲突的各阶段以及不同级别的冲突条件下,太空作战能力可能出现质量/数量损失,或短暂的、局部的能力中断,但仍然可用,并可根据战术需要进行重建(简称“可使用”)。等级3是指在最高级别冲突中可能丧失能力,但可动用后备力量,按照国土安全需要,恢复太空能力(简称“可恢复”)。
四、指出太空任务部队建设应满足跨域协同需求
修订版政策从航天部队构成和作战管理指挥两个方面,强调太空作战力量要与其他领域作战力量加强协同。一是实战化的太空部队编成要能保证太空行动与其他作战域军事行动的集成,共同实施威慑、协同开展军事行动;二是作战管理指挥能够确保太空任务规划与其他军事作战规划的有效集成,确保太空作战力量能精准、及时、可靠地与其他域作战力量同步开展军事行动。
美国第33界太空研讨会上,美国空军公布的未来太空作战架构
修订版《国防部太空政策》坚持综合运用国家权力所有要素遂行太空威慑和提升太空优势的主旨思想,并进一步从攻防两个方面细化主要措施。政策的修订,表明美军太空控制战略已进入战备实施阶段,其他国家维护太空权益和争取有限制天权将面临更大挑战。(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曹秀云 徐鹏 刘海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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