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无人机纳入国家农机补贴
山野农用植保无人机 今年9月,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民航总局三部委要求,植保无人机首次纳入国家农机补贴,并选择在浙江(含宁波)、安徽、江西、湖南、广东、重庆6个省(市)开展试点。试点资金将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各试点省份总量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对购置试点产品实行定额补贴,每档产品补贴额按不超过该档产品2017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成本和价格核定,而购机者购机并完成一定规模植保作业量后方能申报补贴。作为试点省份之一,此次浙江省农业厅对试点产品的资质、性能等申报条件进行了细化,并公布了补贴标准,即全省植保无人机按照每台单旋翼飞机3万元,每台多旋翼飞机2万元的标准实行定额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补贴对象除要具备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外,在申报补贴前还要按照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完成至少100亩的植保作业量。
在重庆,单旋翼、多旋翼(含电池)植保无人飞机每台分别补2.9万元和1.6万元,每个补贴对象享受补贴的机具不超过3台。日前,重庆市财政局、市农委和民航重庆监管局已联合发出通知,今年10月30日至明年3月30日,在全市试点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助力农业绿色发展。
补贴以定额的方式进行,每档产品补贴额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2017年度补贴试点资金总量控制在1000万元内。
不过,补贴对象有严格的审定条件,同时,对补贴的试点产品也有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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